项目概况
地质环境原位监测试验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CTP03869(ZJFR-TYLGZFCG2024-524-2)
2.项目名称:地质环境原位监测试验
3.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ZFCG-149900-2024-3-048199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50000元
6.最高限价:95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一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地质环境原位监测试验 | 1 | 项 | 在土质构筑物及其周边开展地质环境原位监测试验,监测内容包括风力,风速,降雨量,温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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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30日历天内,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
交付(实施)地点详细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矿院路******大学虎峪校区。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服务结束,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服务期满日30日。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user-login/#/login)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解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按包上传响应文件后提交。
2.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中海寰宇天下4幢4层4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海英、高琦琦
电 话:******
邮 箱:******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