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
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开挖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
2025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开挖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部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部项目开挖机械设备租赁
1.3项目编号:CGGS-2025-CG-M9-ZB-004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提供三年内与地铁项目合作记录(合同)。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资质满足本次投标要求且须具备投标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主要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库“白名单”及“红名单”单位。
质量符合国标和项目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6.1投标文件递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大厅中对应本次招采公告进行投标报价,平台******/Modules/TenderWeb/Pages/SupplierIndex.aspx在此时刻之后系统自动截止,将不再接受招标人投标。
******集团招标采购大厅中进行。
7.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部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28号
联系人:徐振厂
电话:******
电子信箱:******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部
2025年4月23日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4:00整 开 标 时 间 :2025年5月13日14:00整 开 标地点 :线上开标,平台网址: ******/Modules/TenderWeb/Pages/SupplierIndex.aspx。 |
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
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5 | 转包 | 不允许 |
6 | 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 / |
7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8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
9 | 投标文件 |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平台招采要求等认真填写报价,须对应上传签章版和excel电子版报价单。 平台导出的报价单上标明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及提供的招标报价清单格式不能自行调整,针对于产品的特殊说明,在导出报价单的报价说明中列明。如对招标文件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变更者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并单列出来(如有)。 |
10 | 递交投标文件 | ******集团招标采购大厅中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自动截止,将不再接受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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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
13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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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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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大厅(******/)及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
16 | 是否提交履约担保 | 否 |
2.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歧义、前后矛盾等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有疑问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以正式形式(包括信函、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可以信函、邮件、线上澄清等形式通知已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根据情况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2.3答疑 联系人:徐振厂 电话:******。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备注 |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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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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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年内与地铁项目合作记录(合同)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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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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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9)。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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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0)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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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原件扫描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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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内容:青岛地铁9号线土建一标段02-2工区项目开挖机械设备租赁
★2.2供货范围:青岛地铁9号线土建一标段02-2工区项目所辖项目
2.3入库数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2.4入库有效期:自取得供应商入库通知书
2.5其他要求及说明
2.5.1入库供应商供应的机械设备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库供应商承担;
2.5.2入库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5.3本次招标人项目供应,供应商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由于入库供应商不及时供货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4各入库供应商的具体交货期通过单个项目比价确定。入库有效期内,招标人对供货供应商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5供应商需指定项目负责人,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招标人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2.5.6招标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库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库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库供应商以下的,招标人有重新选择供应商的权利;
★2.5.7入库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入库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2.5.7.1机械设备服务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隐瞒、欺诈、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职业规范和执行纪律的情形,情节较为严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5.7.2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未经公司同意的利益冲突行为;
2.5.7.3无正当理由迟延进场;
2.5.7.4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价格等合同条款,或擅自要求暂停、终止合同的;
2.5.7.5出现相关争议时拒不支持和配合的;
2.5.7.6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5.7.7供应商资质降低达不到入库资质条件的;
2.5.7.8未经书面同意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的;
2.5.7.9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接到3起以上投诉,经确定是质量问题或入库供应商服务问题引起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入库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库资格。
★2.5.8其他事项
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一定有项目委托本次入库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不得以未有业务委托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3.商务条件
★3.1.询价响应
本项目招标采购完成后,招标人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通过对在库供应商进行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签约供应商,原则上同等规格型号机械设备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签约供应商。
3.2交货期
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3.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4结算方式
3.4.3.可接受以下支付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等方式。第2类支付方式使用比例不低于50%,同时甲方不另外向乙方支付贴现息及融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开通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及开立可用于接收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账户。
3.4.4.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需求方在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后,需求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供应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货款当月结算金额的 70 %,合同封闭后付款比例调整至已结算金额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封闭后且质保期(两年)满后 6 个月之后无息支付。
3.4.5.结算数量以工地实际完工数量为准。
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为自动放弃。
1.2 评审小组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
1.3 评审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1.3.2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书面澄清或解释;
1.3.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合格的候选人;
1.3.4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1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审查时,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如果《投标报价单》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报价单》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审查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者将被视为无效:
2.3.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
2.3.2未经法人代表和全权代表签署、未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2.3.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并拒绝补正说明;
2.3.4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系虚假、伪造的;
2.3.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产品的质量、数量、付款方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招标人将允许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
3.1.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3.1.2统一性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1.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其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1.4保密性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3.2评审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开标当日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报价进行排序,以最低价为基准,按照排名由高到低选取入库单位,选择不超5家入库单位。
3.3其他要求
******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3.2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详见对应材料招标清单所示。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2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1供应商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询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疑问截止时间前正式提出。
6.3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响应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9.1招标文件的组成
9.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签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
(8)投标文件格式;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2投标文件。
10.3商务部分
10.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
10.3.4营业执照;
10.3.5供应商情况介绍;
10.3.6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10.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0.3.8诚信承诺书;
10.3.9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3.10 廉洁合作告知函;
10.3.11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0.2.12 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报价单。
12.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2.2投标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文件签章:签章。
12.4供应商可对提供服务的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2.5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2.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3.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
见投保人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报有效投标文件。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租赁方式 | 合同 | 税前单价/月 | 含税单价/月 | 含税进出场费 | 计划租赁含税总金额 | 计划租赁 | 备注 |
预估数量 | 起止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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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元。 | ||||||||||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 | (大写): / 。 | ||||||||||
(小写):¥ /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常规通用机械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正式使用开始计算时间,到甲方通知机械设备退场时间为止。
2.2特种机械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并经国家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允许使用后开始计算时间,到甲方通知机械设备退场时间为止。
2.3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租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操作人员表现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决定租赁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停止使用月租租赁机械设备时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停止使用台班及工作量租赁机械设备时需提前1天通知乙方。
2.4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能力、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5甲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租赁时间届满前7日内,与乙方续签合同。
2.6合同期满或月租租赁机械设备退租时,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合同期满或台班及工作量租赁机械设备退租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立即组织机械设备退场,并与甲方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条 租赁内容和地点
3.1租赁内容:以上表中所列机械设备,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相应施工任务。
3.2使用地点: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所辖施工区域。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租赁方式:乙方应为每台机械设备配备 2 名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已包含在租赁费用中,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依法享有出租权,且其存续期限及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机械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依法取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
5.1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 / 元(大写: 人民币 /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 / )。此价款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暂定价款,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不变,具体增值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5.2本合同租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使用费、柴油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运输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5.3本合同计价方式:
5.3.1月租租赁机械设备以当月日历天数计算为一个月,不足整月者按实际租赁天数折算租赁费,燃油由乙方提供。
5.3.2工作量租赁机械设备以当月经工程部、物机部及出租方三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计算租赁费,燃油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4机械设备进退场及费用承担: 甲方不承担继续进出场费用。
5.5双方特别约定:每年季节性停工(如冬季施工、春节等)期限为1月,此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暂时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机械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械设备不能使用,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赁费(月租单价/30天*停工天数)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给予乙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为 10小时。
5.6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 月结,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六条 租金的支付
6.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等方式。第2类支付方式使用比例不低于50%,同时甲方不另外向乙方支付贴现息及融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开通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及开立可用于接收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账户。
6.2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10 日内提交给甲方。结算完成后,需求方在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后,需求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供应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货款当月结算金额的 70 %,合同封闭后付款比例调整至已结算金额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封闭后且质保期(两年)满后 6 个月之后无息支付。
6.3乙方委托 / (身份证号: / )负责租赁费收款手续的办理工作,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 /
(2)开户行名称: /
(3)账号: /
6.4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6.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租赁期间为月租租赁机械设备运行提供合理、合适的动力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燃油等)。
7.1.2以台班或工作量租赁机械由乙方负责燃油及电力,如有甲方提供的,每月需从结算中扣除。
7.1.3与乙方共同确认机械设备的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按期办理结算,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赁费。
7.1.4 乙方进场机械前应提前三天进行机械报验,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因报验原因导致机械未能施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5 现场施工乙方需自行配备安全帽、反光背心、路锥等施工作业安全示设施。
7.1.6 乙方随车吊、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必须符合我方要求。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并为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
7.2.2操作人员必须依法持有相应操作证等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证照,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负责租赁期间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机械设备的毁损、丢失等风险。
7.2.3特种机械需提供机械设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等证明文件,并提交1份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到甲方存档,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还应出具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
7.2.4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给甲方。
7.2.5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施工,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作业。
7.2.6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7.2.7租赁机械设备由乙方控制使用,乙方为每台设备配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技术熟练、具有合格有效操作证,并确定负责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操作人员,乙方须按要求及时配置。
7.2.8乙方确保机械能24小时连续安全作业。乙方对设备安全使用负全责。乙方负责保管机械设备,如果发生租赁机械设备及随车零件毁损、灭失等
情形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7.2.9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调离甲方工地范围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服务。
7.2.10乙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7.2.11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乙方拒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款项,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对于无证、技术等级不高或不听从甲方调度人员指挥的操作人员,随时可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如违反7.2条款约定的合同义务(7.2.8及7.2.9除外),乙方应按10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甲方可以在租赁费中扣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2乙方违反7.2.9条款,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3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必须接受租赁物。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甲方自行交还租赁物乙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2.5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2.6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银行保函、发票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的材料虚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份;如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8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廉政条款
9.1 乙方承诺: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骗取工程款。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9.2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起诉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0%计算。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11.2由于一方怠于履行通知及其他义务而导致另一方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由怠于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2.1甲方指定 / (身份证号: / )为驻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 (身份证号: / )为共同做好机械设备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1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电 子 邮 箱: /
乙方送达地址: /
联系人 :
联 系 方 式: /
电 子 邮 箱: /
12.4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受本合同条款约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未尽事宜,双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继续履行。补充协议书必须同时具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所盖公章必须与本合同加盖的公章一致)确认后方能生效,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12.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7合同其它条款详见附件一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承租方:(盖章) | 出租方:(盖章)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纳税人识别: | 纳人识别号: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标准:
1)乙方所使用的回填料可使用基坑工程挖出的土方,土质应新鲜、无污染,不能使用腐植土、淤泥、垃圾等。乙方应根据图纸要求顶板以上不小于1m范围内回填土应采用透水性差的粘性土,土中可掺入石灰、水泥等稳定材料,不得采用砂土、杂填土及全风化、强风化类岩土。回填材料可采用砂夹石,砂石比例4:6。
2)乙方回填施工应遵循均匀对称的原则,进行分层夯实或碾压密实,分层厚度300mm。具体压实度要求如下表(按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要求):
3)乙方在回填碾压过程中应提前1个工作日向甲方发书面通知,甲方逐层取样检查回填土压实度,市政道路范围内的回填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相关要求。甲方该层达到设计要求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回填,乙方因回填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的费用甲方不予索赔。
4)当有地下管线复位等工程时,乙方土方回填施工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管线施工密切配合,协商进行,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关的费用甲方不予索赔。
5)基坑回填应严格按照《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99-201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的相关规定进行,满足密实度和平整度等相关要求。
6)乙方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在土方回填施工时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合理调配施工,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关的费用甲方不予索赔。
施工机械租赁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依法承租(乙方) 进行施工,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行为,明确施工生产中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必须与《机械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否则,乙方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擅自施工。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甲方核实其真实性,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本协议归档备查。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与监督权;出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有权统一协调、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依据依法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进行现场综合管理;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依照内部规章做出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和罚款处理的决定。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落实甲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措施和相关资料。
4、外租机械进场前,甲方应根据施工特点对乙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在外租机械(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相关纪录。
6、甲方在接到或得知乙方发生安全或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乙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设备出租方(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招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件,进场前必须做到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受教育者签字有效。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及网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建立施工过程应急预案措施、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持证率达到100%。
3、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暂停施工,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有权了解所承包的工程存在的危险因素或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6、乙方(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7、乙方负责人应对分包工程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质量、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
8、 乙方(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必须及时落实整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做出的处罚。
9、乙方负责人必须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特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护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0、外租施工机械或设备,应按规定年检合格,否则不准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备查;乙方必须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
11、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2、乙方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相关责任人不得擅离职守,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其责任。
三、该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该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承租方负责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负责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商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GGS-2025-CG-M9-ZB-004
响应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投标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5.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附件5);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
7.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提供三年内与地铁项目合作记录(合同)(附件7);
8.资信及商务响应表(附件8);
9.诚信承诺书(附件9);
10.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附件10);
11.廉洁合作告知函(附件11);
12.招标文件商务报价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3.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附件1
投标报价单
招采编号:CGGS-2025-CG-M9-ZB-004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租赁方式 | 合同 | 税前单价/台/方 | 含税单价/台/方 | 含税进出场费 | 计划租赁含税总金额 | 计划租赁 | 备注 | |
预估数量 | 起止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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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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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 | |||||||||||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 | (大写): | |||||||||||
(小写):¥ 元 |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函
(招标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CGGS-2025-CG-M9-ZB-004)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承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相关的变更或补充公告(若有),及有关附件中所有的须知、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我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单位如与招标人及其他本项目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我方愿无条件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附件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02-2工区项目部: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5 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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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年 月 日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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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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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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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电话: 邮箱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合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合伙□个体□ | |||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 近3年营业收入(元) | 2022年收入: 2023年收入: 2024年收入: | |
资质文件 | ||||
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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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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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资质和附件按以下格式填写(可另附) | ||||
资质名称 | 证件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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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准入产品或服务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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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增加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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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产品业绩 | ||||
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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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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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提供三年内与地铁项目合作记录(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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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资信及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服务保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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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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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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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9
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CGGS-2025-CG-M9-ZB-004)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
三、我单位不存在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行为;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供销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供销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五、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七、无因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八、我单位承诺可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______(备注:若无,填写无;若有,具体填写)。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廉洁合作告知函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的鼎力支持和充分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青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肩负着服务城市建设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是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在全市国资国企中扮演重要角色。公司坚持“铸造精品工程,服务城市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倡导公开公正、诚信共赢,致力于打造阳光透明、风清气正的经营合作环境。为此,公司制定了《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准则,出台了《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定,以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切实做到明规矩、守底线,确保依规、依纪、依法经营。为与贵司共同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双方企业形象,防止违规违纪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司特拟定以下十条廉洁合作告知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规章制度,以及我公司及子分公司项目建设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在工程建设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坏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我方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我公司举报。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分包、结算、设备租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不公平竞争地位。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七)不得为我方人员提供或购置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用品等。
(八)不得为我方人员报销应由我方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九)不得邀请我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十)不得为我方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出国出境、旅游等服务。
如贵公司违反以上告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处罚,限制参与公司工程劳务(专业)承包;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地方纪委监委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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