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1、方案设计文件:35.00 分(≤3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00 分(≤9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52.00 分(≥42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3.00 分(≤3分) 2、工程业绩:1.00 分(≤3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00) | 设计说明1 (0~2.00)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说明2 (0~1.00) |
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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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3 (0~1.00) |
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完整性、合理性。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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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1 (0~2.00) |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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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2 (0~1.00) |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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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3 (0~1.00) |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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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4 (0~1.00) |
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各流线分析细致合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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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5 (0~1.00) |
******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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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6 (0~2.00) |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市场定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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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1 (0~3.00) |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符合要求。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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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2 (0~3.00) |
方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户型新颖、第四代住宅具有落地性,且先进合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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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3 (0~3.00) |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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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1 (0~1.00)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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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2 (0~1.00)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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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3 (0~1.00) |
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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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4 (0~1.00) |
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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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1 (0~2.00) |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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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2 (0~1.00) |
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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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方案1 (0~1.00) |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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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方案2 (0~1.00) |
室外管网设备及综合规划方案的概念设计分析说明。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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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 (0~1.00)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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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 (0~1.00)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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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 (0~1.00) |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结合设计方案参照地方规定阐述装配式在房屋建筑领域应用的具体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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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1 (0~1.00)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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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2 (0~1.00) |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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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请选择评标基准价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下浮率抽取范围为: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00) | 总体概述 (0~2.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 (0~2.00)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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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方案 (0~2.00)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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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方案 (0~2.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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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0~1.00)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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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是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00) | 项目管理机构 (0~3.00)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备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3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5 | 工程业绩(1.00)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1.00) |
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单独人防工程除外)的工程业绩。 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0.5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4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35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临路99号2幢1101室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7楼 |
联系人: | 杨允帅 | 联系人: | 赵杰希 |
电话: | ****** | 电话: | ******-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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