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铁路坑涌治理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12-24-01
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铁路坑涌治理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是否接受纸质保函?
答: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选择现金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问:本招标类型为小型项目,根据佛山市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类似项目业绩的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争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满分标准为1个。”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项目经理业绩条款设定:“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设定两个业绩才满分不符合现佛山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条款存在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招标人将此项按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
答:佛山市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类似项目业绩的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争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满分标准为1个。”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的项目。本项目规模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评定标办法采用信价量化评标法。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款“七、信价量化评标法使用细则”规定“项目负责人量化指标为类似项目业绩和技术职称,量化指标单项分值不超过5分。(1)类似项目业绩的量化指标包括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仅能设置1个量化指标,在不降低项目资质标准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满分标准不超过2个。”,本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两项得满分,未违反佛山市现行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高标准农田业绩合同金额:1200万元,(施工内容包含水源工程、输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渠系建筑物等等)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4、问:投标人须知10.1写着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包括投标人须知附表三中的水利工程所有工程类别: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或堤防加固整治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泵站工程、水(船)闸工程、水库工程等;请问我司高标准农田业绩合同金额:1200万元合同,(施工内容包含水源工程、输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渠系建筑物等等)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10.1要求。
******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5、问: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我公司项目负责人中标某项目1600万元,但是合同分成七百多万和八百多万两个合同请问是否符合加分要求。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设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6、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划分说明 1.同类水利工程指:水利工程划分为以下几类:a、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或堤防加固整治工程)b、灌溉工程c、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d、中小流域治理工程e、泵站工程f、水(船)闸工程g、水库工程 2.类似水利工程指: 上述同类工程种类中,a~d类可认为是类似工程,以建筑物为主的e、f类可认为是类似工程;a、g可认为是同类工程,其中1、2级堤防可以对应中型及以上水库,3级堤防对应小型水库,4、5级堤防对应山塘。 问题:我单位业绩是关于水系连通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市政水利的复合工程,包含水系连通、岸坡修整的施工内容,请问该业绩是否可认定为上述条款中的“类似水利工程”?请明确答复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使用的招标清单转换工具版本为旧版,故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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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