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竹乡(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月竹乡(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太平镇桂花村、松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东西长约760m、南北宽约360m。建设内容有:建筑工程:包含竹月组团、竹趣组团、竹禅组团、竹养组团等集康养、展览、休闲、游乐、餐饮等多种功能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1000㎡; 道路工程:新建西环线约700m、改建东环线约1400m;景观工程:林冠走廊、夜间灯饰、帐篷营地、木屋营地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5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8,924,012.53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407.82平方米,主要的建设内容有:接待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中餐厅、会议中心、水疗中心、驿站、客房及露营中心、地下停车库,结合功能规划室内外活动项目,配套道路、景观、水电设施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说、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以招标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缺陷责任期要求:完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级资质;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08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09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幢2层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朝阳路6号 |
联系人: |
张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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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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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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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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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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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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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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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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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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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3日